智通財經APP獲悉,華泰證券發佈研究報告稱,在頂層政策支持,新興需求驅動背景下,“低空經濟”市場或存在較大預期差,在物流載貨市場,輕型無人機及eVTOL或率先放量,載人市場或先在低空旅遊觀光方向落地,後續關注城市空中交通等新興載人需求。建議關注通用航空器、無人機、eVTOL等新興航空器、同時建議關注低空基建側的投資機遇。
華泰證券觀點如下:
頂層政策支持不斷,看好低空經濟2024元年啓動
2024年3月,該行觀察到了“低空經濟”相關的國家政策支持陸續落地,包括“兩會”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及“低空經濟”戰略方向,中國民航局多次發文強調低空新賽道的重要性,同時工信部等四部聯合印發了《通用航空裝備創新應用實施方案(2024-2030年)》。該行認爲在頂層政策支持,新興需求驅動背景下,“低空經濟”市場或存在較大預期差,在物流載貨市場,輕型無人機及eVTOL或率先放量,載人市場或先在低空旅遊觀光方向落地,後續關注城市空中交通等新興載人需求。建議關注通用航空器、無人機、eVTOL等新興航空器、同時建議關注低空基建側的投資機遇。
政策覆盤:三輪試點改革推動空域開放,分類化、精細化、協同化逐步落實
我國通航業正式起步於1995年12月全國民航通用航空工作會議,2003年1月的《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》規定所有空域均爲管制空域,通航飛行活動必須申請,經批准後實施。2010-2023年,我國共開展了三輪空域改革,在部分省份進行試點,第一輪改革試點(2010-2014年)實現空域分類化管理,第二輪改革試點(2015-2018年)推動空域精細化管理,第三輪改革試點(2018-2023年)落實空域協同化管理。該行認爲三輪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試點接續推進,各有側重,步步深入。
空域組合拳:細化空域分類+明確無人航空器標準+完善空管收費機制
2023年《國家空域基礎分類方法》頒佈,將空域劃分爲A、B、C、D、E、G、W等7類,將空域的飛行活動分爲審批、報備兩大類;2023年5月31日,《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》公佈,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,《條例》從無人航空器設計生產標準、操控人員要求、飛行空域劃設、飛行活動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多個維度進行了規範;2024年3月20日,民航局印發了《民航空管收費行爲規則》,主要包括空管收費項目及管理方式、空管收費標準制定和調整、空管收費公佈和執行、空管收費監督、附則等,完善空管收費定價形成機制,規範空管收費行爲。
空管政策展望:審批效率有望不斷攀升,空域開放力度有望逐漸加大
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:“積極打造生物製造、商業航天、低空經濟等新增長引擎。”“低空經濟”首次出現在政府工作報告中。美國FAA通過集中統一管制、通航信息公開共享、飛行管制規範標準統一等協同統一管理模式,實現了小半徑內多機場、大通航流量大有序管理。該行認爲,在頂層政策支持和各先行改革省份的模式牽引下,1)未來我國有望形成統一、高效的飛行審批流程,或通過建立軍地民多方協同管理中心提高審批效率;2)空域開放比例有望不斷加大,重點省份先行,各地根據現有情況有望逐步推進空域開放工作。
風險提示:空域開放不及預期的風險;技術發展不確定性的風險。